2015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招聘教师岗34人公告(3)
(五)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后,报市人才办备案,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一式三联,市人社局、单位、个人各一份),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新聘人员试用期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914-231116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4-233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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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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