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泸州市古蔺县教育局招30名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公告(2)
(二)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17:00在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合格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直接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获得的一等奖奖学金次数、是否为学生干部、获得的相应专业等级证书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按此方式仍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政审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4日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接受考核。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核、公示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报考乡镇学校的须在乡镇服务8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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