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35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13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开考比例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岗位计划数见《2015年度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和《2015年度潜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1、2)。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开考比例为1: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五)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即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潜江市机关幼儿园岗位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均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和潜江市特校岗位的,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和竹根滩高中岗位的,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园林城区高中(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实验高中)和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的,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七)报考潜江市机关幼儿园岗位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一般应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当在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八)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各岗位报名所需专业详见《2015年度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2014年5月1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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