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务员考试资格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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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佳木斯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按照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分组及时间见附件2《面试资格确认职位分组表》。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
⑴党群机关、检法非捆绑职位:2015年7月28日。联系电话:0454-8511063
⑵政府机关:2015年7月27日至29日。联系电话:0454-3986660
2、地点: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8号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1-4号窗口。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自行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打印)。2015届统招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2013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档案存放证明。要求社会在职职位的考生,要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并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要按照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的顺序排列好。
2、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佳木斯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本公告附件1),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招考条件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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