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三明市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沙县人事考试网(http://sx.smrsks.com)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需经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ldbzj.gov.cn)和沙县人事考试网(http://sx.smrsks.com)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含免笔试岗位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验证材料(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证书验证材料)、笔试准考证、免笔试通知书和其他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未能提供复核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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