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建宁县票据管理中心等28个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建宁县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人,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5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7月14日至1997年7月14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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