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酒泉市环保局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3)
1.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2)考试组织:笔试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酒泉市环境保护局、酒泉市农牧局配合。
(3)考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9:00时至11:00时。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5年8月12日—1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酒泉市环境保护局、酒泉市农牧局配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小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人员不少于2人。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分别由酒泉市环境保护局、酒泉市农牧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分别由酒泉市环境保护局、酒泉市农牧局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环境保护局、酒泉市农牧局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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