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临时驾驶员公告(2)
三、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四、报名地点
县政府大院(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内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五、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理论等。
2、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70%,设定最低招用分数线60分。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以技能成绩高分者优先。
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1号中的驾驶员身体条件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政审
政审由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八、招用
1、从体检、政审合格者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
2、保留录用资格10名,保留资格的有效期至下次公开招用临时驾驶员公告发布之日止。
3、双方劳动关系,根据现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政策执行,今后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双方劳动关系也随之做相应调整。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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