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事业单位招聘幼儿教师公告(60)(4)
笔试结束两天内,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教育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我市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由所在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市直幼儿园出具(跨镇<区、街道>幼儿园工作的,须分别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在如皋市外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须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