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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事业单位招聘幼儿教师公告(60)(5)

2015-07-30 10:19  |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网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分4组进行面试,每组招聘15人。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自选面试组别(选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每位参加面试者限选一个组别,多选无效,逾期未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分组选择提交后不得更改。面试各组选择情况在选组现场即时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及权重:(1)说课(占70%),时间10分钟;(2)技能测试(占30%,三个项目各占10%):①现场演奏电子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时间5分钟;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时间5分钟;③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说课和三项技能测试,均以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上述权重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各组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各组分别确定15名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两天内公布于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教育网。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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