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事业单位招聘幼儿教师公告(60)(6)
2.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组别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阶段按相关规定可以递补外,其余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