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金湖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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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17名。其中:金湖县人民医院10名,金湖县金南镇卫生院5名,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具体详见《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其中: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岗位代码为01、02、03、04岗位的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条件;
7.服从金湖县卫生局分配,并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3张于2015年8月5日-8月1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江苏省金湖县建设西路286号五楼金湖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17-80902891。由金湖县卫生局会同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规定倍数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周三)上午8:30—11:30,逾期未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或核销招聘人数信息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卫生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