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金湖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3)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金湖县卫生局统一分配,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gov.cn/)
金湖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jhxwsj.gov.cn/)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金湖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7-80902891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金湖县监察局 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517-86805412
金湖县卫生局纪委 0517-80902903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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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2.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3.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金湖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