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维维吾尔医研究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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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是我区唯一一所专门从事维吾尔医学研究的科研机构,于1983年6月以自治区卫生厅维吾尔医研究室名义而成立的,在此基础上1993年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并独立建制。2007年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单位事业经费转自治区科技厅管理与拨付,成为自治区级独立的公益性全额拨款科研院所。
根据新机编办字[1997]34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处级,暂列事业编制3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100%,领导职数3职。目前研究所实有在编人员29人,编外聘用人员12人。单位岗位总量31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28名,不设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中,五级岗位1名,六级岗位2名;
专业技术岗位中,二级岗位2名,三级岗位1名,四级岗位1名,五级岗位1名,六级岗位2名,七级岗位2名,八级岗位4名,九级岗位6名,十级岗位5名,十一级岗位2名,十二级岗位2名。
研究所的主要职责任务为:
1.挖掘、整理、研究历代维吾尔医药文献,为现代维吾尔医学医、教、研和药品生产提供文献依据。
2.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维吾尔医药》杂志的维、汉文版。
3.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维吾尔医基础理论及临床各病症诊疗进行研究,为提高维医药学科研水平奠定基础。
4.开展维吾尔药的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研究,进行维吾尔新药的基础及开发研究。
5.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现代和传统医药学资料,进行比较研究,为现代维医药学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情报资料。
6.开展与全疆各级维吾尔医医院进行技术合作并指导他们的科研工作。
7.培养高层次、高水平的维吾尔医药研究人员。
8.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提高队伍总体水平。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内公示栏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 2015年7月30日至8月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35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776号,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车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米娜瓦尔·马木提 联系电话:0991-2565663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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