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农电总站招聘公告(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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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水务局农电总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具有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数
机电维修工作人员和电力维护工作人员各3名,文秘人员和财会人员各1名,共计8名(详见附表1)。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 日,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北斗路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83322070
(三)报名要求:
1、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并下载附件2并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无身份证者或不按规定出具身份证明者谢绝报名。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水务局指导下,由县农电总站自行组织,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面试
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水务局农电总站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水务局农电总站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水县政府网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县水务局在聘用审批时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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