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物资学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人)(3)
8、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若体检、考察对象不合格,不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工作。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商务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3929773
监督电话:0851-83929145
六、未定事宜,由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表:贵州省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zip
贵州省物资学校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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