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长兴县中医院招聘编外用工15人公告(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其中,护理专业需参加二项护理操作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平均分),按20%计入面试分值中。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可在面试后通过长兴县中医院网站
(http://www.zjcxzyy.com)或医院人事科电话(0572-6056302)查询。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
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办法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7.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8.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长兴县中医院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56302,6023401
联 系 人:陈燕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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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中医院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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