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韩城市镇属事业单定向招聘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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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我市大学生村官有序合理流动,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见》(渭组发[2015]15号),现就从我市在岗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韩城区域内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韩城市镇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名额2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
4.个人年龄、学历、党籍、考核等重要信息造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即可下载《韩城市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2日8:00至8月13日18:00,地点在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报名资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学历信息须打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及申请加分的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申请表》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缴费确认。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五、考核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加分、公共科目笔试的形式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 综合考核。由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从8月17日至21日,共五天时间,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标准按照《韩城市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核细则》执行。综合考核成绩在韩城党建网、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2. 加分。由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从8月24日至25日,共二天时间。加分标准及审核程序:
(1)符合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每服务一年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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