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韩城市镇属事业单定向招聘22人公告(2)
(2)表彰加分: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获得渭南市一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韩城市一级表彰的加2分。多种事由、多次获得表彰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各级机关内部的有奖征文、演讲、文体比赛等表彰不列入加分范围。
(3)任职加分: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经过选举并担任村“两委”主要干部的加5分;选举并担任村“两委”副职的加3分;选举并担任村“两委”委员的加2分。任职加分不累计,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职务加分值给予加分。
(4)加分程序: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加分申请、表彰文件、表彰证书、任职文件、会议记录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加分情况在韩城党建网、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3.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韩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地点:韩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八楼会议室。
(2)笔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主要范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和社区工作常识以及韩城市情等相关知识。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加分+笔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2位小数点,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韩城党建网、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排序,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的,按加分确定排序。
体检由韩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党建网、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统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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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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