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人)(3)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局审核通过,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
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管理区任何聘(录)用考试。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7—4887166(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7—4841049(百里杜鹃管理区监察局)。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www.bldjgov.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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