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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小学招聘18名教师公告

2015-08-12 16:56  |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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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小学为我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淮安生态新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生态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生态新城公开招聘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淮安生态新城公开招聘实验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生态新城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现役军人、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淮安生态新城管理委员会一楼会议室(淮安市福地路1号),咨询电话: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0517-83638503。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6)应聘04—07岗位的人员需要同时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如: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名册、本人每个学期的任教年级及课程证明等)。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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