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汾阳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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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快速发展的医疗需求,结合《吕梁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市卫计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25名研究生视同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热爱医学事业,学习能力强,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及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有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15年 8 月12日至8月14日携相关材料来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报名并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本次招聘要求研究生岗位报考人数需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紧缺专业人才,经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1。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人员即日起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打印后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
3、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2日-8月14日20点。
4、资格审查携带资料: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本人红底一寸照片二张。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8月15日7:30前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汾阳医院老干活动中心报到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取消面试资格,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通过口试、答辩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吕梁市卫计委、山西省汾阳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四、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体检人员由汾阳医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序递补。
五、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应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列为录用人员。根据本办法录用的人员,由汾阳医院人事科通过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用后待遇:
以上人员录用后,签订视同工聘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单位发给生活补助1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我院视同工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博士研究生待遇面议。
八、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 张老师 7234643(人事科)
山西省汾阳医院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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