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岚县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为加快岚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吕梁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岚县部分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岚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岚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未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技能条件和执业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见岗位需求表)。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
四、招聘程序
1、拟定招聘方案。
2、发布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
4、资格审查。
5、组织笔试。
6、资格复审。
7、组织面试。
8、组织体检。
9、组织考核。
10、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11、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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