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江西省安远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8人公告(2)
(四)组织考核(8月23日—24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分数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学历高者,若学历又相同,取参加工作时间长者)。考核人选与拟遴选职位比例为1:1。县组织人事部门抽调相关用人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到半年的,可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遴选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提出遴选意见建议,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8月31日前)
根据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安远人才热线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森彪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欧阳勇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庆波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分管领导为成员,遴选工作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欧阳勇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务。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安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797--3728626;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业务股:0997--37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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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远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安远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安远县公开遴选水利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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