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0人(2)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安监、煤炭系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实践操作)、《专业知识》的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由七台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检,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七台河市人社局网站为指定公示网站,有疑义者,可咨询七台河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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