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望谟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124人公告(3)
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考调数不足2:1比例的职位划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考调数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8:30。考生须带《笔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2、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进行。
3、说课内容:说课内容及范围与笔试内容及范围相同。
4、说课程序:由考生依照本人报考学校及学科在面试当日抽面试顺序签。说课时间为每人20分钟;准备时间为每人20分钟。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后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四)拟调人选公示
经笔试、面试成绩上线的人员按考调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其他
(一)凡被确定为拟调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只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到新单位,而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则在新单位重新竞聘。
(二)报考高中教师考调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则回原校任教。
(三)教师考调后必须与考进学校签订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则不予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凡为报考教师出具报考证明的学校、中心校校长,理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被举报并查实,则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和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本方案只适用于2015年的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答复或请示答复。
咨询电话:0859—461619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4616228(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9—4616906(县人社局纪检室)
0859—4617539(县教育局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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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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