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5人公告(2)
(四)考察、公示及聘用
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劳务派遣拟聘用人选,进入部门现岗考察,考察期为三个月。部门考察意见报市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适合工作的劳务派遣聘用人选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主页http://www.wngjj.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满,合格的,中心将聘用意见通知其本人和渭南市宏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应聘者本人和渭南市宏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1000元左右;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不低于1750元,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特别提示
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料保密,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
附件:1.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