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渠县学校考调教师50人公告(2)
2、标准:获县、市、省、国家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3、4分;获市、省、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3分;挂职、借调(借用)期间,经挂职、借调(借用)单位考核(考核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优秀加3分,合格加1分。
3、计分办法: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进行折算。有多项加分者,可累计加分。加分小于5分按实际计,大于或等于5分按5分计。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附件3)。
3.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结构化面试题。
(二)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考调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通知时间内申请调剂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面试:面试依据折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缺考,面试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1:2的开考比例,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在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下午15:00—17:00时;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08:30:00—12:00时在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3.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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