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泰来县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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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泰来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泰来县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来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隶属于泰来县委的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泰来县公证处是隶属于泰来县司法局的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人员;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6日至8月28日。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六、招考办法
1、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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