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威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4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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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2015年5月29日自治县第七次县长办公会议及2015年7月24日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443名,具体名额、专业及要求见《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乡镇具体所聘单位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威宁自治县基层项目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威宁自治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威宁自治县部队中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以上七类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且目前在职的(任职必须满3年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必须相符(详见岗位一览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2015年8月累计服务满2年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5年8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5、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8月22-25日
现场报名地点:笔试类别为A类的对应岗位在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草海镇威宣路58号(鸭子塘方向、草海驾校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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