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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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决定组织蕉岭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卫生、教育岗位工作人员43名。
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8月21日至1997年8月21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卫生类的到蕉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11号);教育类的到蕉岭县教育局办理(地址:蕉城镇镇山路10号);综合类的到蕉岭县委西大院值班室办理(地址:蕉城镇石伯公路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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