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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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5年连云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 年9月8日-9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
4.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从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网址http://www.lianyun.gov.cn)下载并填写《2015年连云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开考前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