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7人)(2)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门。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的接待员岗位先考面试,后考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前三的考生进入笔试范围;其它职位先考笔试,后考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笔试
①笔试内容: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门,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财会岗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会计专业知识占50%的比例,其它岗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申论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测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面试
①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综合成绩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的接待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的接待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其它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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