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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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常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报、新常宁客户端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相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2室
联系电话:0734-7249078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常宁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考务费200元。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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