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7人)(2)
①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比等于或大于1:3时,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②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比小于1:3、大于或等于1:2时,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③招聘岗位数只有1个人报名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
3.面试:按结构化面试进行。
①面试评分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②面试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上午8:30至结束,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为65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65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③面试资格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地点为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④2015年9月26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和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zghhrl.com)公布综合成绩。
(三)体检:2015年9月29日前拟招聘人员完成指定医院的个人体检,拟招聘人员体检完后需将体检结果交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临翔区人社局一标大厅门口和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康县南伞供排水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任职岗位同工同酬,综合薪金不低于2500元/月(含五险,不含绩效工资)。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试用期内,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解释归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咨询电话:张老师13988338019 鲁老师15331624257
办公室:0883—2123566
附: 1. 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岗位数及岗位条件设置
2.镇康县南伞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公司员工笔试考试大纲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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