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协警考试招聘44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以上均为原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到察布查尔县公安局协警管理办公室(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一楼)报名。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15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填写《2015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认定表》。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1门)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40%
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
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㈡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㈢在察布查尔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㈣复员军人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最高不突破100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证件要求
㈠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团委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㈡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察布查尔县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㈢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有原件、复印件。
㈣复员军人须提供退伍士兵证。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三种语言命制。
5.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6.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入闱面试笔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入闱面试笔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3-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超过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及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按照统一的面试方案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时,以《面试通知书》的形式向考生告知。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试两方面对考生进行测试。结构化面试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均当场公布。
体能测试参照自治县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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