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察布查尔县公安协警考试招聘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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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察布查尔县公安局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新疆范围内公开招聘44名县聘公安协警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新疆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属察布查尔县户籍或生源的高中及以上毕业生人员;
2.复员军人(入伍前户籍为伊犁州直户籍或属新疆范围内服役的复员军人);
3.在察布查尔县范围内服务的基层服务人员(包括服务期满人员),含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4.具有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4)自治县县聘人员;
(5)在自治县各类考试中违规列入禁考期限的人员。
(6)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视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
(三)学历、年龄、身体及其他条件
1.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详见附件《2015年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招聘县聘协警考试职位表》)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其它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报考招聘职位全部条件
5.在察布查尔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6.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招聘县聘协警考试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jcxrlzy.gov.cn/)。
三、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9月5日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5.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6.面试、体检、政审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门课40元,报名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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