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招聘3人启事(2)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名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2.笔试通知
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初审合格者到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2014就业暂缓的人员且未就业人员)
(3)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应聘会计岗位的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
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应聘教师岗位:
1.笔试:命题写作,考题根据当前幼教热点问题或幼儿教育新理念而定。
2.面试:
(1)专业素养考试(乐器、唱歌、跳舞、表演、活动设计及其他特长展示);
(2)综合素质考试:组织幼儿开展一个音乐活动或其它活动
应聘会计岗位:
1.笔试:财会专业知识。
2.面试:
(1)回答问题:对财会工作的认识等;
(2)实操:财会技能技巧。
(三)考试办法
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合格入围分数线为60分。笔试当天,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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