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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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履行司法职能,缓解法院、检察院法警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法警队伍的警务保障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市法院、市检察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优秀人才,作为司法警察的辅助警力(以下称辅警),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计划
(一)岗位职责
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法院辅警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法院和基层法庭押解、值庭、执行、安检、巡查和信访稳控、机关安全保卫、维护审判法庭秩序(基层法庭辅警需到乡镇基层法庭工作);检察院辅警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管理,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拘传,送达法律文书,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市法院招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市检察院招聘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2015年黑龙江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30人招聘条件
(一)北安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复员军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层法庭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1.73米(含)以上、女性1.63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4.8(含)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因吸毒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2015年黑龙江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30人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原市劳动局)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0456—6426198
(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100米,俯卧撑;女800米,100米,仰卧起坐。三项体能测试均在60分以上视为达标。
(三)面试(满分100分)
在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聘用人数的2倍,本岗位的所有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2015年黑龙江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30人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法院、检察院进行岗位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和违反录用纪律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聘用工作的公正,凡发现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人员,将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七、2015年黑龙江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30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继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庆友 北安市法院 院长
王洪君 北安市检察院 检察长
王春清 北安市财政局 局长
蒋云龙 北安市人社局 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主 任:蒋云龙 北安市人社局 局长
副主任:崔 志 北安市人社局 副局长
成 员:马洪玲 北安市法院政工科 科长
周大志 北安市检察院政工科 科长
韩 辉 北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股长
本公告由北安市招聘法检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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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招聘检法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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