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招聘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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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禅城区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拟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业务科室办事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房地产政策法规和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时间。
(二)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三)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四)报名时间: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09月07日-2015年09月0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禅城区房地产档案馆(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5号八楼,即铂顿商场潮庭茶餐厅对面)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57-83031307。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9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9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相关待遇按本单位合同工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禅城区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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