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湄潭县国家税务局招聘10名派遣工作人员公告(2)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求职登记处(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西路52号,高桥乘20路公交可到达)。
应聘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照片(已上传成功除外)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必须要写委托书,说明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原因。受委托人员除需携带以上应聘者相关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代办委托书。
咨询电话:0851-23163866(市人服中心)
0851-24220245(湄潭县国税局)
3、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与应聘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招聘人数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西路52号遵义人力资源市场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者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结果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体检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由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派遣至湄潭县国家税务局工作。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转正后合同期内每月工资1900元(含个人缴纳四险部分),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根据工作业绩享受湄潭县国家税务局规定的业绩奖励。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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