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和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需在报名时已取得。
6、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8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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