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地矿局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2)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9月28-29日(9:00-11:30、14:30-16:30)。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未签订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待业人员须提供最近一次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贵州省地矿局统一组织。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考核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结果、专业测试成绩、体检对象一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