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过程接受市纪委第四纪工委、市人社局的监督。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下午15:00-17: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遵义市住建局人教科核发。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开始,面试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达。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标注信息。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或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组成,主考官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余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考官数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二)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工作在总成绩公示期满后的10天内进行,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 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事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查和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查和 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六)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我局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政审结果告知被政审对象。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我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我局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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