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2015年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已发布,本次安徽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含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法学理论等)。
2015年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招聘聘用书记员16名、聘用司法警察10名(男),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热爱法院工作,未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5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2,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身高:男不低于1.60米,女不低于1.55米;
4、年龄为20至28周岁(1986年10月1日至199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二)聘用司法警察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法院工作,具备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专业技能;未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以上);
3、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5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2,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身高不低于1.75米;
4、年龄为20至28周岁(1986年10月1日至199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按照报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宿州市银河一路528号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凡来参加报名人员,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按招聘的条件如实填写《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聘用司法警察资格审查表》(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准考证进行笔试、测试、面试)。考生笔试前,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 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聘用书记员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含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法学理论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2、聘用司法警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40%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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