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456人公告(3)
(四)下载准考证:本次考试报名费为50元/人,交费时间2015年10月20日8时至10月29日18时。
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
2015年11月2日8时至2015年11月4日18时
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
咨询电话:0912—8330030
(五)考试 :
1、考试科目
特警协管员: 有关法律及警务知识(笔试)+体能测试
治安协管员: 有关法律及警务知识(笔试)
交通协管员: 交管法规及警务知识(笔试)
警犬训导员: 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方案与外聘教练
协商确定,时间另行安排)
镇(办)财务协管员: 财会财务知识(笔试)
矿业地质测量协管员: 综合知识 (笔试)
工商局市场监管协管员: 综合知识 (笔试)
信访接访协管员: 综合知识 (笔试)
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协管员:综合知识 (笔试)
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 综合知识 (笔试) +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笔试和特警协管员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政务中心导办员面试和警犬训导员技能考核时间另行安排。
3、报考特警协管员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能测试,然后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参加笔试,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
4、报考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的考生,先参加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5、特警协管员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警犬训导员总成绩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其他协管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指定复习范围。
6、特警协管员参加笔试的考生如达不到招聘名额的1.2倍,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警犬训导员按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人数聘用;其余类协管员参加考试的考生如达不到招聘名额的2倍,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
7、笔试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配合,监察局监督;体能测试、专业技能考核由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配合监督;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面试由政府办牵头组织实施,人社局、监察局配合监督。
(六)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及政审:
1、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公安系统各岗位协管员参考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其他岗位协管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2、政审: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有不得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公示: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一)被聘用者须与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暂定为3年(包括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末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二)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与县上招聘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相同。岗位工资补贴暂定为2500元/人·月,代缴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岗位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人力资源公司代发代缴。
神木县公安等系统招聘协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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