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漳州市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63人(3)
(四)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五)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报考职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职位,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职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合格后放弃或取消考核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七、其他
(一)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如怀孕等),建议不报考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
(三)达不到报名规定比例开考情况、考试成绩、加分、面试、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布,提醒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监督电话:0596-2024429。
(七)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漳州市直和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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