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2人)(3)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人选进行考察。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完成拟聘用人员的考核、体检工作。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办理聘用手续。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户口进京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2015年12月中下旬,各招聘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
四、注意事项
(一)下载并填写《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年龄计算。如:35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以下是指197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程监督公招整个过程,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文件及时给予处理。
(五)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六)公开招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三楼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10-69747927
区人力社保局监督电话:010-80105162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内容
(六)招聘信息及报名表可到招聘单位网站下载,也可到以下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