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公告(139人)(5)
3、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当天向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24日09:00至2015年11月25日17: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15室)。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6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自荐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