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区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2)
笔试内容:
1、克拉玛依日报社记者岗位:为所报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
2、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验》,采用答题卡答题。
笔试加分: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对报考社区主任助理,取得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5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3分;在社区工作满2年加1分(2013年11月1日之前到岗),满5年加2分(2010年11月1日之前到岗)。
5、符合上述第一条至第三条人员,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持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各区人社局开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进行审核,否则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12月11日下午18:00在市人社局(http://srsj.klmy.gov.cn)和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能测评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体检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其他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社区主任助理必须在社区岗位工作满8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92。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附件:
2、2015年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
发表评论